图书馆接受图书捐赠管理办法
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7-16 17:0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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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图书受捐工作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:

本馆以接受有益于本校教学科研的各类型文献为原则,对于捐赠文献,本馆将秉承“物尽其用”的原则,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入藏。

一、受捐图书入藏原则
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;

(二)外观品相良好,能够正常使用;

(三)内容范围:

1. 为正式出版物及其原版原式印刷品;

2. 内容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利用,且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、教学科研范围的中、外文图书;

3. 全国性或国际性的会议论文、论文集;

4. 本校师生、校友收藏价值较高的学术著作或其它作品;

5. 有收藏价值的古籍、善本、手稿、实物,并酌情接收相关复制品;

6. 酌情接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、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(含印刷品),如地方志、族谱等文献;

7. 其它具有收藏价值的学术研究档案及专题资料,符合图书馆馆藏发展的图书。

二、受捐图书管理

(一)捐赠文献一经接收,本馆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;

(二)对于捐赠文献,本馆有权根据文献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、编目、加工等利用方式;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,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文献进行剔除;

(三)为答谢捐赠者,收到文献后,本馆将向捐赠者发放捐赠荣誉证书;

(四)对珍贵及高收藏价值文献的捐赠者,本馆将视实际情况组织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;

(五)境内外机构或个人向本馆捐赠各类出版物及其复制品,须遵照《关于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境外出版物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新出联〔201013号)等法律法规要求,履行审批和报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。

三、接受捐赠工作流程

(一)图书馆与捐赠者取得联系,了解以下信息:

1. 捐赠文献的种类、册数。如赠书较多(10种以上),请捐赠者提供书目清单;

2. 捐赠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邮寄地址等。

(二)捐赠方式

1. 到馆捐赠。捐赠者可将文献送至松山湖校区图书馆2楼资源建设部,或莞城校区图书信息中心大楼13楼资源建设部。

2. 邮寄或快递捐赠。请捐赠者务必留下详细信息,以便图书馆联系相关事宜及寄送捐赠荣誉证书,请按附件信息邮寄或快递。

两校区图书馆服务前台、办公室接收的捐赠文献,统一交由资源建设部专人负责处理。

联系信息见附件。

附件

联系信息

(一)松山湖校区图书馆

1.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图书馆2楼资源建设部  邮编:523808

2. 联系人:张老师  电话:0769-22861829

(二)莞城校区图书馆

1.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图书信息中心大楼13楼资源建设部,邮编:523000

2. 联系人:尹老师  电话:0769-226216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