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捐赠

  • 发布时间: 2019-07-16 17:0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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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捐赠管理办法

东莞理工学院图书馆(以下简称本馆”),接受有益于本校教学科研和学习图书“书尽其用”为原则,对于捐赠图书依据我馆标准进行遴选和入藏。为规范图书捐赠相关工作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:

一、图书捐赠管理部门

本馆图书捐赠工作由纸质资源部牵头负责,办公室、特藏部、学习支持部等相关部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。

捐赠图书遴选原则
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。

(二)外观品相良好,能够正常阅读书内没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(若为国內外孤本、罕见图书或为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; 内容不存在意识形态、法律和反科学问题。

(三)图书入藏内容范围包括

1. 正式出版物及其原版原式印刷品,

2. 适合本校读者阅读,且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、教学科研范围的中、外文图书;

3. 全国性或国际性的会议论文、论文集;

4. 本校师生、校友收藏价值较高的学术著作或其它作品;

5. 有收藏价值的古籍、善本、手稿、实物以及相关复制品;

6. 具有较高学术价值、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(含印刷品),如地方志、族谱等文献;

7. 其它具有收藏价值的学术研究档案及专题资料,符合图书馆馆藏发展的图书。

8. 为本馆缺藏或需增加复本的图书

下列图书原则上不予入藏

1. 违反出版法、著作权法、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。

2. 非正式出版物(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、学位论文、手稿、科技报告、学术集刊等特种文献除外)。

3. 涂抹、水渍及破损,已不能使用的图书。

4. 内容低下,宣扬封建迷信,言论、观点、立场反动的图书。

5. 多卷书中不成套的书刊。

6. 内容、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
7、其它不符合本校和本馆资源建设方向的图书。

、图书捐赠管理

(一)本馆对捐赠图书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

(二)本馆将按照本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对捐赠图书进行遴选、入和处置

(三)为答谢和鼓励捐赠者,收到捐赠图书并经过相关遴选后,本馆向具有收藏价值图书的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;

(四)对具有较高收藏价值图书的捐赠者,本馆将视实际情况组织捐赠仪式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;

(五)境外机构或个人向本馆捐赠各类出版物及其复制品,须遵照《关于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境外出版物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新出联〔2010〕13号)等法律法规要求,履行审批和报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。

图书捐赠方式

到馆捐赠。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捐赠本馆纸质资源部。

邮寄捐赠。在与馆员沟通并确认书目清单后,捐赠者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图书捐赠至本馆纸质资源部

(三)现场捐赠。对于本校退休教师或由于身体特殊情况不能到馆捐赠的教师或校友,可在与馆员沟通并确认书目清单后,由本馆安排相关人员上门现场接受捐赠。

捐赠图书入藏与处置

(一)由纸质资源部协同特藏部和学习支持部,参照本办法第二条进行入藏图书遴选;

(二)对遴选入藏图书,由纸质资源部组织编目和加工,然后联系特藏部和学习支持部进行分类典藏;

(三)对非入藏图书由纸质资源部移交至办公室统一处置;

图书捐赠联系方式

(一)松山湖校区

1.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图书馆二楼纸质资源部邮编:523808

2. 联系人:张老师电话:0769-22861829

(二)莞城校区

1.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图书信息中心大楼13楼资源建设部邮编:523000

2. 联系人:陈老师电话:0769-22621615

七、本办法由东莞理工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

2024年9月18日